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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程

61部补充训练课程

2014-05-15 11:02

一、课程简介

1. 课程设置标准:CCAR-61部

2. 课程名称:商照单发/商照多发/取消仅限NDB/飞机仪表等级/单发商照实践考试准备/仪表实践考试准备课程/多发商照实践考试准备课程/特殊课程训练

3. 适用对象: 具有飞行经历,但其飞行经历不满足CCAR61部取证要求的飞行人员或军转民飞行员以及外籍执照持有人换发中国执照的人员、需取消执照签注限制而进行特技训练、夜航、复杂飞机等补充训练的已持照人员。

4. 培训地点:九天国际飞行学院青岛总部、临沂、滨州、东营基地

5. 适用大纲:补充训练大纲

6. 所用飞机:塞斯纳 172R、DA42

7. 培训方式:脱产集中培训

8.进入条件

商照单发:具有一定飞行经历,但不满足CCAR-61部商照实践考试资格,需进行补充训练后申请执照或相应等级实践考试的军转民人员,如符合总局发明电【2007】925号B类原军用航空器驾驶员。

 商照多发:需要增加多发等级的飞机类商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和补充培训后可以申请商用多发驾驶员执照的原军用航空器驾驶员。

取消仅限NDB:需要补充训练获得仪表等级的‘仪表等级-仅限NDB’持有人,或已掌握非精密仪表飞行技术的原军用航空器驾驶员。

飞机仪表等级:需要获得仪表等级的飞机类私用、商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或原军用航空器驾驶员。

单发商照实践考试准备课程:拟直接申请执照或等级实践考试的航空器驾驶员,如未满足CCAR-61R2第57条(定期检查)、第59条(熟练检查)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符合CCAR-61R2第91条和AC-61FS-02R1相关要求的原军用航空器驾驶员。

仪表实践考试准备课程:在注册进入该课程的飞行训练之前,应当持有与所申请实施的操作权利和批准相对应的驾驶员执照。

 多发商照实践考试准备课程:在注册进入该课程的飞行训练之前,应当持有与所申请实施的操作权利和批准相对应的驾驶员执照。

  特殊课程训练:在注册进入该课程的飞行训练之前,应当持有与所申请实施的操作权利和批准相对应的驾驶员执照。